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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

甘肃省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

 

为加强和规范会费的管理,保障甘肃省保安协会日常工作和行业活动的正常开展,更好的服务于会员单位,促进甘肃省保安行业的健康发展,依据民政部、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《甘肃省保安协会章程》,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
1.会员:年会费2000元人民币;

2.理事会员:年会费5000元人民币;

3.常务理事会员:年会费30000元人民币;

4.副会长会员:年会费50000元人民币;

二、会费交纳时间及方式

(一)会费交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,单位会员、理事和常务理事,根据不同的会费标准,应与3月15日前将全年会费汇入甘肃省保安协会账户,甘肃省保安协会向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;(甘肃省保安协会账户开户银行为: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  账号:931906751510506)

(二)单位会员也可以一次性交纳本届理事会5年期间的全部会费;

(三)新批准入会的会员,应在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纳当年会费;

(四)单位会员、理事、常务理事发生变更的,从批准变更之日起增补当年缺额的会费,发生终止时退回多交纳的会费;

(五)理事、常务理事的会费由所在单位交纳;

(六)行政机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受聘在协会担任理事、常务理事职务的不交纳会费。

(七)独立法人会员单位直接向协会交纳会费;独立法人下设分公司的,分公司会员单位可由总公司一并上交,也可以直接向协会交纳会费;

(八)理事会换届,会费标准和交纳方法不变。

三、会费使用范围

(一)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;

(二)开展行业研讨、交流及考察、调研等活动;

(三)同省外、国外保安组织、企业的友好往来;

(四)协会办公费用及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;

(五)协会会刊的编辑、印刷、发行费用;

(六)协会网站的管理、维护、运行费用;

(七)其他开支。

四、会费管理

(一)会费由甘肃省保安协会统一管理,设立专职财务人员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。

(二)协会日常办公费用开支,按照有关规定和《甘肃省保安协会章程》执行;重大项目开支由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定;

(三)协会会费使用情况每年向理事会报告,并受理事会监督。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,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,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议;

(四)逾期未交纳会费,经多次提醒一个季度内仍未交纳的,本协会将对其作自动退会处理,取消其参加保安学术交流、理论研讨、教育培训和中国保安协会组织的其他活动;收回会员牌、证,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。

五、附则

(一)本办法自甘肃省保安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知之日起实施;

(二)本办法由甘肃省保安协会负责解释。

 

发布单位:        发布人:超级管理员        日期:2021-09-21         浏览次数:20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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